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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建邺区初中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2)

2020-07-03 06:46:23  来源:网络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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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我区公办初中就读,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家庭户口簿和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居住证,需在建邺区居住地连续居住且满一年(居住年限至当年5月31日止);

  (3)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在宁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凭证,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宁连续且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相关证照年限均至当年5月31日止);

  (4)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5)小学学员学籍卡和小学高年段素质报告书。

  随迁子女入学原则上由小学就读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区教育局待本区户籍孩子义务教育学位派定后,于7月30日至31日安排符合政策条件的、尚未取得学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登记,8月10日前统筹安排公办初中就读。已统筹安排的应届随迁子女小学学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初中校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学校不再保留学位。若随迁子女在报名登记时提供与事实不符材料,一经查实,区教育局有权拒收该生入学。

  4.热点公办初中空余学额电脑派位。今年继续开展热点公办初中空余学额电脑派位工作。区教育局对区内有空余学额的热点公办初中采取公开报名、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入学。符合条件的应届小学学员可申请参加电脑派位。参加电脑派位的应届小学学员,必须在规定时间进行电脑派位报名,逾期未报名的不得补报。学员法定监护人须填写电脑派位申请表并签字确认。

  5.政策照顾对象入学。在义务教育入学过程中,对以下对象的子女给予适当照顾:烈士;因公牺牲的军人,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全国劳模、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和优秀归国留学人员、对建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等。符合条件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本市2020年赴湖北先进医务人员等子女按照有关文件精神执行。政策照顾对象由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根据学校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政策照顾对象名单应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三)民办初中学校招生

  民办学校坚持属地化管理原则,原则上在学校审批机关的辖地内招生。民办一贯制学校初中部招生计划小于其小学部直升需求人数时,仅面向校内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在保证小学部直升需求后仍有余额且多余名额少于报名人数的,也要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各民办学校按市教育局要求制定招生方案,方案由区教育局审核、报市教育局备案后,按照统一的时间节点向社会公布并规范有序实施。

  (四)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流程

  有参加电脑随机派位需求的、符合条件的孩子,可在民办学校、热点公办初中和南京外国语学校中较多选2所报名。报名后,孩子如果被电脑随机派中(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时,报名的孩子视同被派中),需在统一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到学校现场确认,完成后续相关手续。如果被2所学校同时派中,则需明确选择其中1所学校。逾期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录取后的孩子不得被其他学校再次录取,也不得回施教区公办学校就读;参加报名未被电脑随机派中的,凡符合施教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可到施教区学校就读;参加报名被电脑随机派中后选择放弃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四、招生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建邺区义务教育入学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宣传和执行各级政策要求,统一招生步调,规范、平稳、有序地做好招生工作。各校成立学校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入学工作方案,认真学习和规范执行招生政策,配合区教育局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各初中要在招生报名前向社会公布学校性质、办学规模、招生计划及施教区范围,并在显著位置张贴入学事项公告,主动接受监督。

  2.健全管理机制。各校要完善招生办法,规范招生流程,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准确解读入学政策,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确保入学工作规范运行。

  3.实施阳光分班。为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推进教育公平公正,全区所有初中全面实施阳光分班。按照市教育局要求的时间节点,8月10日各初中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或公布新生名单)后,各校制定阳光分班的实施方案,报区教育局审核、市教育局备案备查。各校应注重因材施教,满足不同孩子的发展需求,但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分开跑班教学。

  4.落实责任追究。招生结束后,按照隶属关系,区教育局组织逐校排查,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违规招生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取消品质称号、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区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各校入学工作作为今年督导的重要任务,对各校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加强督导;责任督学要将各校入学工作纳入日常督导范围,制定计划对所负责学校进行随机督查并写实记录。对于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违规招生行为,列入区教育局重点督办事项,严肃查处追责。

  5.加强宣传引导。区教育局与新闻宣传部门和有关单位通力合作,充分、深入、细致解读本区入学政策。引导广大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的价值与意义,树立科学教育观念,把培养孩子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作为家庭教育的首要任务,克服唯分数、唯入学的功利化倾向,避免盲目跟风择校,努力为每名适龄少年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创造条件。

  五、本办法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电话:87778252(工作时间)

  招生举报电话:87778270(工作时间)

  招生举报邮箱:94184986@qq.com

 

  以上内容是小编整理的2020年建邺区初中学校入学工作实施办法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南京爱智康暑期1对1/8人班课程报名中,欢迎拨打电话免费咨询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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