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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南京溧水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办法

2020-07-03 07:11:07  来源:网络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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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智康语】2020年南京溧水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办法我们所有公办学校,要按施教区报名入学,保证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孩子全部入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0年南京溧水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办法,供同学们学习参考。

 

2020年关于南京各区义务教育细则汇总(12区)


  南京市溧水区2020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教育秩序,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根据《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依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入学工作的通知》(苏教基〔2020〕4号)和《2020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工作实施意见》(宁教〔2020〕5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20年小学招生工作提出以下方案。

  一、入学基本条件

  1 .入学年龄:年满六周岁,即:2014 年8 月31 日(含)以前出生。各小学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招收不足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可由监护人提出申请报区教育局基教科备案。

  2 .适龄儿童应具有行政辖区内家庭户常住户口。原则上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住房产权证(持有者应为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

  招生过程中需审核材料:全家户口簿、房产证(持有者应为儿童法定监护人,不含纯商业用房)、出生证、入学儿童预防接种情况评价单(外地来溧入学儿童需提供预防接种证)等。

  二、非城区小学招生

  各镇(街)中心小学负责本镇(街)范围内适龄儿童的招生工作,统一划定本镇(街)内各小学的施教范围,具体安排招生日程。

  三、城区小学招生

  1.学区划分

  1)永阳街道(不含原东庐):

  ①实验小学通济街校区:秦淮大道与河北路(规划)交界口沿秦淮大道向南→青年路向西→淮源街向南→中山路向西→弯子口→珍珠路→珍珠桥→沿河街向西→北门桥→望京街向北→双塘路向北→永寿路向东南→中山桥→河北路(规划)→秦淮大道合围的永阳街道所属区域。

  ②实验小学中山东路校区:省道246 与青年东路交界口沿青年东路向西→青年路向西→淮源街向南→秀园路向东→秦淮大道向南→天生桥大道向东→246 省道向北合围区域。

  ③实验小学崇文路校区:246 省道与天生桥大道交界口沿天生桥大道向西→秦淮大道向北→秀园路向西→珍珠南路向南→高平大街向东→246 省道向北合围区域。

  优秀学生坊小学学区:为原黄栗树村→毓秀路→南门桥→中大街→南门口→中山路向东→ 弯子口→珍珠路→珍珠桥→沿河街向西→北门桥→望京街向北→双塘路向北→永寿路 向西→栖凤路 合围的永阳镇街道所辖区域。

  ⑤第三小学学区:

  1 )三小老校区未改造完成前,学区为原黄栗树村→毓秀路→南门桥→中大街→南门口→中山路向东→淮源街向南→秀园路向西→珍珠南路向南延伸合围的永阳街道区域(不含原东庐)。

  2 )三小老校区改造完成后,按照淮源街和秀园路交界口→秀园路向西→秀园路至毓秀路交界口划分,北面为三小老校区,南面为新龙路校区。

  新区小学学区:246 省道与青年东路交界口沿青年东路向西→秦淮大道向北→开园路向东所合围区域以及该区域东侧永阳街道范围(不含原东庐)。

  2)开发区:

  ①乌山小学、柘塘小学、群力小学、沙河小学:学区保持不变。

  ②开发区小学、游府西街小学溧水分校:在原开发区所辖的机场路、前进和荷花三个社区范围内(不含原柘塘、乌山、群力辖区),以珍珠北路为界,东侧为开发区小学学区,西侧为游府西街小学溧水分校学区。

  2.招生规模及人数控制

  原则上,各小学计划招生规模为:实验小学通济街校区8 个班,实验小学中山东路校区6 个班,实验小学崇文路校区10 个班;优秀学生坊小学8 个班,游府西街小学分校8 个班,第三小学(新龙路校区)7 个班、开发区小学本部8 个班, 永阳新区小学6 个班。各小学起始年级班额必须控制在45 人(含)之内。

  3.特殊情况处理

  (1 )在符合城区小学入学条件的生源中,若户籍与房产不属于同一学区的,则分配至房产所在学区的小学入学;若只有户籍而没有房产,经核实属于“空挂”户籍,则属永阳街道户籍的一律调剂到新区小学入学,属开发区机场路、前进和荷花三个社区户籍的一律调剂到开发区小学入学。相关家长必须提供有关的证件,招生学校应对所提供的有关证件和实际住地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如所提供的房产属共有产权,则该生及其监护人必须拥有该处房产的50% (含)以上产权。

  (2 )对于永阳街道(不含原东庐)被拆迁的家庭户,在拆迁公告发布之前出生或落户的户籍儿童,根据家长意愿,可以在原学区学校或拆迁安置点学区学校选择其一就读,但必须提供有关拆迁协议(原件)、户口簿及有关证明材料等。

  对于原开发区珍珠北路以西(不含原柘塘、乌山、群力)被拆迁的家庭户,2017831日(即:游小分校建成使用)之前出生或落户的户籍儿童,根据家长意愿,可以在开发区小学或游府西街小学溧水分校两校选择其一就读,但必须提供有关拆迁协议(原件)、户口簿及有关证明材料等。

  (3 )对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拥有永阳街道或开发区范围内(不含原东庐、乌山、柘塘、群力)房产且有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并实际居住,但不具有上述区域内户籍的儿童,在城区小学完成学区生招收任务后,若房产所在学区的学校学位有空余,则由孩子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可照顾性安排在相应小学入学;若房产所在学区的学校学位已满,则由教育局统筹安排。

  此项照顾性政策只适用于2020年一年级新生入学,中途转学需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4.政策照顾对象

  在2020 年秋季小学入学招生过程中,对以下对象给予照顾:因公牺牲的军人和警察子女;驻溧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创业南京”英才计划人才子女;纳入服务保障的溧水区创新创业人才子女; 《溧水区关心关爱企业家十条措施》相关服务保障对象子女;因公致残六级及以上或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伍军人、警察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模及对溧水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人员子女。符合条件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溧水区2020 年赴湖北先进医务人员等子女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以上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5.有效信息截止时间

  户籍迁移落入时间和房产证领取时间等信息一律截止于2020 年7 月31 日。在2020 年8 月1 日— 8月31 日期间发生户籍迁移、房产证变更的新生,原则上按原户籍和房产信息处理。

  四、工作要求

  1. 落实法定责任,依法保障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各小学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各校要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工作台帐,认真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严禁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 坚持公平原则,保障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根据省、市有关规定,按照《南京市溧水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管理办法》,积极稳妥做好来溧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保障符合政策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各校严格做到“零拒绝”。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的,学校必须按要求予以接受。转入学校应在全国中小孩子学籍管理信息系统中转接孩子学籍,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孩子学籍转接。

  3. 严格执行纪律,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要求。各校要坚决贯彻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和省市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相关要求。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孩子;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择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诊断,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诊断结果;严禁优先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证书、学科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各类学校对孩子成绩进行公示或位置;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孩子和违规转学孩子办理学籍转接。

  5. 加强招生宣传,营造良好教育生态和舆论氛围。区教育局各职能科室和各校要积极做好招生政策的正面宣传,认真、耐心、细致地做好招生政策的解释工作,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同时要与新闻宣传部门和有关单位通力合作,保证对外宣传和政策解释的一致性,进一步提高政策的社会知晓率。要引导广大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孩子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树立科学教育观念,把培养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作为家庭教育的首要任务,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克服唯分数、唯入学的功利化倾向,避免盲目跟风择校。各个学校要在显著位置张贴招生事项公告,公布区教育局和学校招生工作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2020 年南京市溧水区小学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南京市溧水区教育局

  2020年6月15日

  抄报:市教育局、区政府

  抄送:区招生诊断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南京市溧水区教育局 2020年6月15日印发

  附件:

  溧水区2020年小学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6 月15 日前,区教育局公布2020 年小学入学工作实施意见。

  6 月16 日,召开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会议。

  6 月22 日-7 月20 日,家长完成网上招生报名登记。

  7 月25 日前,城区各小学对一年级新生登记信息进行现场核实。各镇(街)中心小学根据划定的学区范围,自行安排一年级新生招生登记审核工作。

  8 月5日前,城区小学分批次公布新生名单。各镇(街)中心校、村完小公布新生名单。

  8 月10 日前,根据各校招生数量,统筹协调城区小学新生学位派定,各小学上报一年级新生招录名册(电子稿、纸质稿),并需校长签字,加盖学校公章。

  8 月25日前,完成来溧务工随迁子女学位派定工作。

意见反馈电话:010-52926893  邮箱:advice@xueers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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